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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两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落户金徽股份
更新于:2021-09-18 阅读:

金秋时节、硕果累累。9月1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金徽股份隆重举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席小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万建军出席仪式并分别为金徽股份授牌,全国人大代表梁倩娟应邀出席见证授牌仪式。徽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盖主持仪式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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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小鸿在讲话中指出,金徽股份全面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国富企安、绿色发展”的情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设的国家级绿色矿山,在全国树立了标杆,创建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新模式;坚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地方财税和带动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员工创造幸福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发展平台,关爱员工措施难能可贵。真正达到了“不负国家、造福地方、善待员工”三层境界。在金徽股份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足以证明省市县各级人民法院对金徽股份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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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小鸿强调,在金徽股份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是全省法院在拓展司法职能、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上的一次有益探索,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打通了法院与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单位的联通渠道,为“生态司法修复、环保法治教育、环保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等提供了一个新平台,为生态环境司法研究、环境司法体制探索创新、完善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创设了可供研究的现实载体。要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作用,让企业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企业保护优先的做法触及各行各业,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生态环境,投身环境修复的生态社会氛围,为生态文明建设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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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建军在致辞中指出,金徽股份作为我省知名的环保企业,先后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全国首批绿色工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荣誉。此次省市两级法院向金徽股份授予“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旨在支持企业生态环保建设和矿山补植复绿,帮助企业发挥典型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推进陇南全市绿色产业发展。此次授牌,是陇南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历史上新的里程碑,标志着陇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省市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及金徽股份部分员工代表参加了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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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结束后,席小鸿一行先后深入金徽股份科技指挥中心、尾矿库、矿工服务楼等处进行了实地调研。(文、图/李彦龙 冯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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