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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报丨践行“两山”理念 守护绿水青山 | 甘肃:让陇原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更新于:2025-08-28 阅读: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 20 周年。20年来,在“两山”理念指引下,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引导广大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展示相关成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本报推出“践行‘两山’理念  守护绿水青山”系列报道,以飨读者。今天推出的是甘肃篇。

近年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与保护全过程,全方位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让陇原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截至目前,甘肃省共有112家矿山企业入选绿色矿山名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资源绿色开发和产业绿色发展模式,涌现出金徽矿业郭家沟铅锌矿、金川集团白家嘴子铜镍矿等标杆绿色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已成为甘肃省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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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花园式”工厂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供图

1.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夯实建设基础

自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积极作为,多措并举,绿色矿山建设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逐步完善。

为完善制度体系,甘肃省在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先后出台《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甘肃省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评定办法》《甘肃省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文件,使绿色矿山建设、评估、遴选、动态管理等工作不断规范,制度体系渐趋完善。

同时,甘肃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建设,发布《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系列地方标准,全省标准体系建设由“概略研究”的“建设要求”转到了“行业细分”的“地方标准”,形成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共同引领的新局面。

此外,为推进评价体系全面覆盖,甘肃省在综合考虑全省区位条件、矿种、规模、开发方式等因素的基础上,印发《甘肃省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涵盖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石油天然气、砂石黏土矿、地热矿泉水等6套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实现了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全覆盖,为全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估、遴选、抽查核查等工作提供了量化评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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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矿业4a级旅游景区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供图

2.持续创新激励机制,加强政策支撑

如何持续激励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甘肃省注重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从具体到整体的全流程政策体系,助力绿色矿山建设提质增效。

在政策激励方面,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会同18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支持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从用地、用矿、金融、财税、监管5方面制定了29项激励措施全面支持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鼓励引导矿山企业积极投身绿色矿山创建,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服务矿业高质量发展。

在搭建平台方面,甘肃省印发《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率先建立全国首个“绿色矿山投融资项目库”投融资对接平台,打通全省绿色矿山建设项目融资对接渠道,吸引和激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矿山建设。截至目前,甘肃省共入库评审项目24个,授信项目14个,累计授信金额52亿元,投放贷款金额25.15亿元,实现绿色矿山建设项目投融资工作“开门红”。

 在汇聚数据方面,甘肃省初步建成绿色矿山管理系统,覆盖企业注册申报、县级部门初审、市级部门联审、第三方评估单位注册及评估、技术支撑单位审核、省厅抽查核查、名录库动态管理等环节,畅通覆盖甘肃省内18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实现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管理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确保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有序、监管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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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矿业郭家沟铅锌矿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供图

3.科学谋划建设蓝图,确保全面推进

甘肃省积极响应落实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科学谋划全省绿色矿山建设蓝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方面,甘肃省常态化推进绿矿遴选。依据《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方案,遵循“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强化监管、有序推进”原则开展绿色矿山遴选工作。2025年,甘肃省遴选通过绿色矿山78座,其中23座已公告入库,42座已完成公示,7座正在公示,6座待公示;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遴选模式由以往集中遴选改为“申请一个、审核一个、符合条件通过一个”,加速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进程。

另一方面,甘肃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鼓励引导矿山企业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督促其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和甘肃省地方标准,明确建设任务和进度,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近年来,甘肃省涌现出多家标杆绿色矿山企业,其中陇南市金徽矿业郭家沟铅锌矿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评为“全国首批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矿山”“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并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此外,甘肃省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要求,甘肃省推动全省372家矿山补充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全面推进生产矿山按照合同时限建成绿色矿山,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并在正式投产后1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督促可采年限不足3年的生产矿山,着重做好闭坑前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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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徽矿业打造旅游型矿山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供图

4.全方位开展监督考核,巩固建设成效

甘肃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服务矿业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管理机制,甘肃省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要求》,联合共建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年抽取不低于10%的数量,结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对照评价指标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并公告抽查结果,对发现问题的矿山企业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满足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按程序移出绿色矿山名录,确保绿色矿山“不褪色”。

为健全监管体系,甘肃省完善全省绿色矿山诚信体系,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名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银行征信等系统有效对接;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生产共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绿色矿山创建有关事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支持企业创建工作;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落实有关考核责任,压实地方政府建设责任。

为严管第三方机构,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第三方机构的绿色矿山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评估机构绩效评价,规范机构评估行为;在全省绿色矿山管理系统中开通第三方评估机构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核实处置违法违规评估行为;建立评估机构“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机构或个人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关领域评估咨询工作,促进第三方评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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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2025年08月26日《中国矿业报》)